根据《毕节市2022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2022年第三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百里杜鹃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符合《毕节市2022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2022年第三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的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8.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一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2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2022年第三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2022年度“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k8凯发官方app下载百里杜鹃2022年度第三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一律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符合《毕节市2022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2022年第三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者。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测评通知单领取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测评通知单》。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测评通知单。
面试测评时间:2023年1月7日。
3.面试测评程序
(1)面试测评人员按规定时间,于8:30前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面试测评通知单》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或具备上网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机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测评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测评。考生面试测评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测评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方式:
面试测评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同一职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测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且不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ldj.bijie.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测评、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八、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由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引进信息(如资格审查、公示等内容)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人才引进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工作方案由百里杜鹃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百里杜鹃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4887166(百里杜鹃管理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4841049(百里杜鹃管理区纪检监察工委)
九、疫情防控措施
详见《百里杜鹃管理区2022年第一批、第三批“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防疫指南》附件2,根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如遇特殊情况面试不能按时进行的,面试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面试测评须知
一、面试测评人员须于8:30前凭《面试测评通知单》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未按时到达候考室的面试测评人员取消面试测评资格。
二、面试测评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或具备上网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面试测评结束后归还,如发现未上交的,取消面试测评资格。面试测评人员根据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依次抽签,并在《面试测评人员抽签顺序表》上签名,妥善保管抽签号,凭抽签号进入面试室。
三、在候考期间,面试测评人员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议论,不准吸烟;需要去卫生间,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整个过程不得与他人接触交谈。
四、前一位面试测评人员面试测评时,后一位面试测评人员应作好准备。
五、面试测评人员进入面试室后,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并请认真理解和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后,应说“回答完毕”。
六、面试测评人员面试测评结束后,离开考场到指定的候分室等候,待听取面试测评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
七、面试测评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保持候考室清洁卫生。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的,取消面试测评资格。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面试测评人员因未认真阅读本规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面试测评人员自行承担。
2.《百里杜鹃管理区2022年第一批、第三批“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防疫指南》
为做好百里杜鹃管理区2022年第一批、第三批“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近期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人才引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特制订本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本次面试工作期间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培训。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对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疫情防控培训,确保人人知晓防控知识,掌握防控技能,熟悉处置流程等。
(三)做好物资保障。做好防护物品、消毒药剂、器械准备,确保考务期间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四)做好考生服务。做好考务期间考生医疗保障、疫情防控服务工作,及时科学准确为考生防控有关问题解答。
二、面试环节管理
1.出入口管理。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等。面试考生进入确认现场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等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进入考场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考场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3.候考室管理。候考室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候考室考生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每位面试考生之间隔需在1米以上,保持候考室区域通风顺畅。 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4.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官和工作人员全程均应佩戴外科口罩,与面试考生保持社交距离,面试工作人员需佩戴乳胶手套,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三、工作措施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安全有序组织好面试工作。对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人。健康筛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和考务工作。
(一)面试前疫情防控要求
1.不能参加面试人员和参加考务工作人员
(1)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自接到通知起,如有出现体温高于37.3℃、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人员。
2.面试前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考务工作人员自接到面试通知开始,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体温测量及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监测。如有出现体温高于37.3℃、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得参加面试和考务工作。
3.面试前疫苗接种
(1)按照“应接尽接”要求,所有面试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须在面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如已具备加强针接种条件,需完成加强针接种),尚未完成接种的无禁忌症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面试。
(2)确有禁忌症未接种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定点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公章或医院授权的科室诊断书专用章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表》。
(二)考生管理
1.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面试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考生在面试当日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3.面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4.考生须关注国家、省、市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应急管理
1.入场监测时有关情况处置
面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测处报到时,考生或工作员因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处置。经现场工作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面试的,涉及为工作人员的及时予以替换,涉及为考生的,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不认可现场工作人员评估,由现场2名工作人员陪同到就近医院进行评估,评估为不能参加面试,考生仍拒绝签字的,由现场2名以上处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面试过程中有关情况处理
考生或工作人员经检测进入考点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迅速安排到临时隔离点由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评估并处置,涉及工作人员的及时予以替换。涉及考生的,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面试的,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处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可以继续面试的,应安排在备用候考室等待面试安排。
3.其他紧急情况处置
(1)考点考场出现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后被终止面试或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的考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其他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2)考点考场出现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后被终止面试或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的考生,协助卫生健康部门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的追踪管理。
(3)如出现考生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疫情防控处置要求做好人员排查、环境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来源:http://bldj.bijie.gov.cn/xwzx/tzgg/202212/t20221220_77634698.html)
百里杜鹃管理区2022年第一批、第三批 “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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